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的选用要求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是电气安全的保护电器,在选用时选择质量和性能可靠的保护装置才能保证认识和电气设备的安全以及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完整的、合格的国家指定试验单位进行的各项技术特性试验,并通过国家强制性。
1、 动作特性
动作特性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的最基本性能,主要反映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的额定剩余动作电流、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三个参数上。规程规定: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二分之一,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优选值前面已介绍,从0.006A至20A共14档。分段时间是指突然施加剩余电流到保护装置起到补保护电路切断为止的时间。
2、 试验装置性能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具有带自复式按钮,用来模拟剩余电流的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只能用来检查试验装置的脱扣功能,而不能用来校核剩余动作电流和分段时间。
3、 温度性能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的材料、元件对温度的变化较为敏感,过大的温升会影响动作可靠性,损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因此,在选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时,应对各部位的温升做出相应的规定并予以考核。
4、 绝缘电阻和介质性能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绝缘电阻和介质性能应满足国家规定湿热试验和冲击试验的指标要求。
5、 短路条件下的工作性能
短路条件下的工作性能是衡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在非常情况下接通和分断电流的能力。无论是带过负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还是不带过负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都应进行以下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并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额定接通分断能力In、额定剩余电流接通分断能力I△n、在额定限制短路电流Inc 时和短路保护电器的配合、额定接通分断能力In 和短路保护电器的配合、在额定限制剩余电流接通分断能力I△n、和短路保护电器的配合。
6、 主电路中不导致误动作的过电流极限值
在平衡负载和不平衡负载的情况下,主电路中导致误动作的极限值为6 I△n,这电流既要考虑到零序电流互感器的平衡要求,以避开一般电动机的启动电流,以确保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网中稳定运行。
7、 机械寿命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的寿命规定:不通电的机械寿命为8000次,大于100A的电气寿命为2000次,小于100A的电气寿命为4000次。同时还对试验按钮及剩余电流脱扣器的使用寿命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