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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的全面规定

2018/8/3 14:58:29

我国有关部门对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做出了较全面的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除Ⅲ类外、见表21)、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用电设备,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  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必须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对防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建、扩建工程使用的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  均应该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例如俱乐部、幼儿园、重要建筑物、仓库等,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断路器。对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柜(箱)、操作台、试验台以  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电气设备的过载、短  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用户在使用以上设备时  应优先采用带剩余电流保护的电气设备。  在我国农村低压电网中,根据国标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在重新修订编写的DL/T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DL/T736-2000《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以及DL/T5131-2001《农村电网建与改技术原则》中明确要求,必须安装剩余电流总保护和未端的用电农户家用保护,这样就构成了农村剩 余电流保护系统。

250 重合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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