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52806677服务咨询热线

行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企业动态 > 行业动态

漏电保护器注意事项和选用原则

2019/5/31 14:45:29

  1.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标有电源侧和负荷侧的漏电保护器不得接反,如果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器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切断而断电,以致长时间通电而烧毁。

  3.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拆除或放弃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漏电保护器只能作为电气安全防护系统中的附加保护措施。

  4.安装漏电保护器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使用三极四线式和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时,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

  5.工作零线不得在漏电保护器负荷侧重复接地,否则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6.采用漏电保护器的支路,其工作零线只能作为本回路的零线,禁止与其他回路工作零线相连,其他线路或设备也不能借用已采用漏电保护器后的线路或设备的工作零线。

  7.安装完成后,要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3.1.6条款,即“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器应做模拟动作试验”的要求,对完工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可靠性,试验时可操作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智能断路器三次,确认动作正确无误,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购买漏电保护器时应购买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产品,且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漏电保护器有不少是不合格品,2002年10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有20%左右的产品不合格,其主要问题为:有的不能正常分断短路电流,消除火灾隐患,有的起不到人身触电的保护作用,还有一些不该跳闸时跳闸,影响正常用电。

  2.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电压,工作电流,漏电电流及动作时间等参数。

  3.电源采用漏电保护器做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开关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这样既可以灵敏地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又能避免越级跳闸,缩小事故检查范围。

  4.手持式电动工具(除III类外),移动式生活用家电设备(除III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较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框架断路器这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明确要求的。

  6.机关,学校,企业,住宅建筑物内的插座回路,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内插座回路,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7.安装在水中的供电线路和设备以及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较大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的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场所,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

  8.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9.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防护的补充保护时(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漏电保护器,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这两个参数保证了人体如果触电时,不会使触电者产生病理性生理危险效应,在浴室,游泳池等场所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宜超过10mA,在触电后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6mA的漏电保护器。

  江苏人民电气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智能式万能型框架断路器的厂家,如需了解型号价格请来电咨询0577-62626628,智能框架断路器额定电流400A-6300Ahttp://www.pvele.com/。


本文链接:http://www.pvele.com/html/news/2019-5-31/304.html
点击数: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